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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車時看不到人
  離開時就有人站出來收費
  ■“誰占用人行道亂收費”(三)
  大型醫院、學校、繁華醫院和寫字樓周邊的人行道、非機動車道,被一些商家或個人據為己有,對停放在路邊的非機動車收費。
  鄭州晚報記者調查瞭解到,國貿360廣場外的看車員每天收入約300元,市區一般白領都難以企及。
  更有甚者,占用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收取停車費已成為個別不法分子掙錢的門道、牟取非法收益的手段。部分繁華商場附近的非機動車停車場轉讓費一年高達10萬元。
  比照相關規定,鄭州晚報記者近日走訪的非機動車停車場都是違法違規的。 鄭州晚報記者 冉小平 文/圖
  調查的非機動車停車點都不符合規定
  鄭州晚報記者近日走訪了經三路財富廣場北人行道(農業路至中行財富廣場段)、花園路人行道(農業路至豐產路段)和省職工醫院外人行道等3個集中非機動車停放點,比照相關規定,都不符合規定,屬於違法違規停車點。
  經三路財富廣場北人行道(農業路至中行財富廣場段)非機動車停車點:這段長達600米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被5名“看車員”占有,他們年紀在40歲到65歲。這一段集中停車點沒有停車場許可證,也與財富廣場物業沒有關係,5人持有的看車證蓋的是河南利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公章。現場多名停車市民反映,停車時看不到人,離開時就有人站在旁邊收費。
  花園路人行道(農業路至豐產路段)非機動車停車點:這段300多米長的人行道上,有4人在這兒收費。鄭州晚報記者9日現場採訪發現,只有徐振領持有蓋“金水區文化路辦事處”公章的看車證,該看車證還已過期。挨著徐振領的停車點實行的承包制,看車人邱大爺每天向老闆交260元。這一帶停車點沒有明碼標價,也沒按規定公示相關內容,收費也不符合規定。
  省職工醫院外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點:鄭州晚報記者10日採訪發現,看車人羅某兜里揣的也是蓋“金水區文化路辦事處”公章的看車證,未佩戴標誌,也未明碼標價,公示相關規定,收費也不符合規定。鄭州晚報記者當天去醫院急診科前後不到10分鐘,出來後被強行索要1元錢。
  市停管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市區非機動車停車場、點面臨多頭管理的問題,比較麻煩。目前僅中原區和管城區有一部分非機動車停車場是該中心管理著的。
  物業公司負責人稱“看車員”不願交證
  鄭州晚報10日以《誰占了人行道亂收停車費?》為題,報道了財富廣場前的人行道被河南利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據為己有,給幾名看車的辦了“收費證”,向市民違法收取非機動車停車費。
  經查詢,河南利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地點在農科路38號院,資質為三級暫定。
  物業公司負責人吳海軍稱,多年前轄區辦事處曾在這裡看過幾個月時間的車,不掙錢,丟車後就要賠,也不符合規定,他們便沒再在這裡看,把人也撤了,但一些“看車員”沒上交證件。
  吳海軍稱他看到了10日《鄭州晚報》的報道,並於當天去收他們的看車證,但這幾人稱不是在他那兒拿的證,不願交出看車證。
  “他們打著我們公司的名義收費,對公司影響很不好。”吳海軍稱,趕不走這幾個收費的,希望記者幫忙協調給他們安排個工作。
  “看車員”曾告訴鄭州晚報記者,吳海軍每月1日晚上到停車點收租金,根據場地大小和位置好壞,每個人交200元至350元不等。
  吳海軍對此表示,絕對沒這種事,並表示願意“當面去對質”。
  “看車員”與城管“玩捉迷藏”
  本報報道引起了轄區豐產路辦事處的高度重視。豐產路辦事處表示,辦事處沒有權力對停放在人行道上的電動車收費,他們也沒有組織或派人去收。財富廣場人行道上違法停車場收費的投訴他們接到多起,多次前去制止,但收效甚微。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豐產路辦事處城管科多名工作人員11日下午到財富廣場現場整治。
  部分電動車主是希望有人看車的,辦事處城管科負責人和鄭州晚報記者首先找到財富廣場物業公司鄭州市財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希望他們能在廣場內協調出一塊區域停放電動車,實行收費管理。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前廣場提供電動車免費停車服務,但停放無序,秩序混亂,之後應業主要求,就改成100多個機動車停車位。現在地下車庫和廣場都是機動車停車點。財富廣場後側有一片區域,但為消防通道,不允許停放電動車。
  物業公司表示現在沒有位置,即便有也只願意提供免費服務,不願意收費,因為雇人和偷車後賠償的成本太高。
  整治時正是下班高峰期,城管科工作人員亮明證件,路南一60多歲的“看車員”稱他是財富廣場物業聘來的,管吃管住,給職工看車,不收費的。被城管科工作人員“請”走後,他躲在財富廣場內,與工作人員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戲,幾次欲返回收費。
  程秀花、王文強等3人被“請”出後,待工作人員再重新返回時, 3名“看車員”又回到攤位收費。再次見到後又離開了。
  袁愛英則與工作人員耍起了賴。一開始就極不配合,並不願拿出看車證,同時阻礙當天去的兩家媒體記者採訪,打了多個電話後,她稱“你管吧,管,你們走到哪,我跟到哪,要給我管飯吃”。
  ■新聞1+1
  看看標準非機動車停車場
  是啥樣的
  根據相關規定,停車場要有《停車場許可證》,要明碼標價,看車員要持證上崗。
  電動自行車白天每次0.5元,夜間每次1元。機動車、非機動車在停車場停車20分鐘以內,免收一切費用。
  患者憑就診票據醫院內公共停車場停車免費。
  (原標題:停車時看不到人離開時就有人站出來收費 市停管中心:非機動車停車場多頭管理,比較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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